关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晶合配套大宗气体供应系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2022-06-21
关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晶合配套大宗气体供应系统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晶合配套大宗气体供应系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晶合配套大宗气体供应系统建设项目
地点: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西淝河路88号晶合厂区内北侧
建设单位: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在现有厂区北侧选取一块区域建设临时大宗气体供应系统,用于供应生产线所需的氮气、氧气、氩气、氦气和氢气;待广钢项目正式投产供应时,本项目停用(保留氢气供应系统、CQC监控系统、冷却水系统及其他系统过滤器设备)。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供应氮气7446.00万立方、氧气352.152万立方、氦气15.768万立方、氩气26.28万立方、氢气109.50万立方,实际产能为年供应氮气7446.00万立方、氧气352.152万立方、氦气15.768万立方、氩气26.28万立方、氢气210.24万立方。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7月19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1-6286542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