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乙二醇轻组分回收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公示
2026-03-18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乙二醇轻组分回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乙二醇轻组分回收项目
建设地点: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氯碱厂区内
建设单位: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及验收内容:项目位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西厂区乙二醇精馏工段装置区内,建设乙二醇浓缩塔及配套回收装置等设施并依托现有公辅设施,可年产乙二醇13840t/a、副产混合醇酯8014t/a,本次验收范围为乙二醇轻组分回收项目中乙二醇轻组分回收装置和其配套公辅、环保设施。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4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890560524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