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国轩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电池回收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2025-11-26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合肥国轩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电池回收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电池回收项目
地点: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石泉路以西、清泉路以南、乳泉路以北合肥国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合肥国轩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利用合肥国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建好的1#成品车间(建筑面积16800m2)建设2.5万吨电池回收生产线2条和极片回收生产线2条(现阶段仅建成2条2.5万吨电池回收生产线和1条0.5万吨极片回收生产线),车间中间回形区域内布置水泵房、冷却塔、尾气处理装置、配电房等公辅设施。
本次验收是对电池回收项目已建内容进行阶段性验收,具体包含2条2.5万吨电池回收生产线和1条极片回收生产线,验收产能为年处理废旧电池5万吨、报废极片0.5万吨。本次验收监测对该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废水和厂界噪声进行验收监测,环境管理检查等内容同步进行。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4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1-6286542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